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冬字 第 3 期 16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10.11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烏來水源特定區主要 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及「變更烏來水源特 定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拆離)」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烏來水源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 畫圖重製)」案及「變更烏來水源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配合主細拆離)」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內政部 111 年 3 月 14 日內授營中字第 1110804557 號函送內政 部都市計畫委員會 111 年 2 月 22 日第 1006 次會議紀錄、新北市政 府 111 年 8 月 3 日新北府城審字第 1111419440 號函送新北市都市 計畫委員會 111 年 7 月 22 日第 143 次會議紀錄辦理。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1 年 10 月 11 日起於本府、本市烏 來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烏來基督長老教會公開展覽 30 天,並訂 於 11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 30 分假本市烏來區 公所 2 樓會議室及 11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整 假烏來基督長老教會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烏來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烏來基督 長老教會。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 ,點 選「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烏來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五、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參加說 明會時請全程戴上口罩,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於入場前以酒精消 毒雙手並量測額溫。另為保障與會者健康,將婉拒額溫高於攝氏 37. 5 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入場;倘於說明會中途感到身體不適,請立即 向現場工作人員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