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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11144234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秋字 第 7 期 16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08.18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澳底主要計畫(第三
次通盤檢討暨都市計畫圖重製)」案及「變更澳底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
檢討)(配合主細拆離)」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澳底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都市計畫圖重製)」案
          及「變更澳底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拆離)」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與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規定、內政部 110  年 12 月 9  日內授營中字第 1100818764 號函檢
          送 110  年 11 月 23 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1002 次會議紀錄及本
          府 111  年 3  月 10 日新北府城審字第 1110398246 號函檢送 111  年
           2  月 25 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138  次會議紀錄。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11  年 8  月 18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訂於 111  年 9  月 7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本市貢寮區貢寮
              市民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貢寮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貢寮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五、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參加說
              明會時請全程戴上口罩,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於入場前以酒精消
              毒雙手並量測額溫。另為保障與會者健康,將婉拒額溫高於攝氏 37.
              5 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入場;倘於說明會中途感到身體不適,請立即
              向現場工作人員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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