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夏字 第 1 期 43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0.04.07 日起實施「變更板橋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 區管制要點(配合全市土地使用管制一致性原則)」案
主 旨:核定「變更板橋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全市土地使用管制 一致性原則)」案,自 110 年 4 月 7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23、28 條。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本市板橋區公所、中和區公所及土城區 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 pc.gov.tw/,點選「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