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07991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92180773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11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冬字第 8 期 52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11.20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店都市計畫(第二
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同達興單元)」案及「擬定新店都市計畫(
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同達興單元)細部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同達興
          單元)」案及「擬定新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同
          達興單元)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規定、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 109  年 5  月 26 日第 969  次會議決
          議及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109  年 9  月 18 日第 121  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9  年 11 月 20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09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整於本市新店區
              大豐社福館 4  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新店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