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14 期 23 頁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09.21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平溪主要計畫(第二 次通盤檢討)」案及「變更平溪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 計拆離)」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平溪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及「變更平溪細部 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計拆離)」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 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9 年 9 月 21 日起於本府及本市平 溪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9 年 10 月 8 日上午 10 時整假平溪市民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平溪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平溪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