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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9137581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7 期 3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3、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07.31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汐止都市計畫(公共
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及「擬定汐止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
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汐止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及「擬
          定汐止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23、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
          。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9  年 7  月 31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訂於 109  年 8  月 17 日上午 10 時整及 109  年 8  月 19
              日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汐止區公所 11 樓禮堂(本市汐止區新台五路
              一段 268  號)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汐止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都市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及本市汐止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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