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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91244397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0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3 期 48-4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07.10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細部計
畫(配合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部分住宅區為
住宅區(特 1))(雙和段 353  地號等 2  筆土地)」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
          建築再生自治條例)(部分住宅區為住宅區(特 1))(雙和段 353  地
          號等 2  筆土地)」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
          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自 109  年 7  月 10 日起至 109  年 8  月 8  日
              止。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永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各項公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提出陳情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五、說明會:
          (一)日期:109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 30 分。
          (二)地點:本市永和區公所 4  樓禮堂(地址:本市永和區竹林路 2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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