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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90002045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春字第 5 期 40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5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01.21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永和都市計畫(部分
住宅區為衛生福利特定專用區)」案及「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兒
童遊樂場用地(兒一)為衛生福利特定專用區)」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永和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衛生福利特定專用區)」案
          及「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兒童遊樂場用地(兒一)為衛生福利特
          定專用區)」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4、5 條
          。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9  年 1  月 21 日起於本府及本市永
              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9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30 分假本市永和區公所 4  樓大禮堂舉辦
              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永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永和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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