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春字第 3 期 23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9.01.09 日起實施「變更板橋都市計畫【車站專用 區(原部分機九用地)為商業區(附)】細部計畫」案
主 旨:核定「變更板橋都市計畫【車站專用區(原部分機九用地)為商業區(附 )】細部計畫」案,自 109 年 1 月 9 日起核定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第 23 條、第 28 條。 公告事項: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板橋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府 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各項公告 」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