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08212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82466339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春字第 3 期 23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1、23、28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9.01.09  日起實施「變更板橋都市計畫【車站專用
區(原部分機九用地)為商業區(附)】細部計畫」案

主    旨:核定「變更板橋都市計畫【車站專用區(原部分機九用地)為商業區(附
          )】細部計畫」案,自 109  年 1  月 9  日起核定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第 23 條、第 28 條。
公告事項: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板橋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府
          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各項公告
          」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