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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81983369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29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冬字第 6 期 2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1、23、28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8.10.30  日起實施「變更板橋細部計畫(第二次通
盤檢討)(配合主細拆離)(第二階段)」案

主    旨:核定「變更板橋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拆離)(第二階
          段)」案,自 108  年 10 月 30 日起核定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第 23 條、第 28 條。
公告事項: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板橋區公所、中和區公所及土城區公所
          都市計畫公告欄;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
          tw/,點選「各項公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點選本計畫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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