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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81826132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0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冬字第 3 期 21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3、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8.10.07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
三重地區)(部分乙種工業區為特定專用區(一)、特定專用區(二)、
公園用地、廣場用地及道路用地)(中興段 1442 地號等 8  筆土地)」
案及「擬定三重都市計畫(中興段 1442 地號等 8  筆土地)細部計畫」
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三重地區)(部分乙種工業區為特定
          專用區(一)、特定專用區(二)、公園用地、廣場用地及道路用地)(
          中興段 1442 地號等 8  筆土地)」案及「擬定三重都市計畫(中興段 1
          442 地號等 8  筆土地)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23  及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及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8  年 10 月 7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08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3  時整假三重區公所 10 樓禮堂
              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三重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最新消息」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四、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五、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三重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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