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夏字第 5 期 43 頁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8.04.25 日起實施「變更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 畫(既有發展地區)(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
主 旨:核定「變更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畫(既有發展地區)(配合捷運三鶯 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自 108 年 4 月 25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 、28 條。 公告事項:詳細部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土城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