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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71437511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秋字第 7 期 14-15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7.08.09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
畫(既有發展地區)細部計畫(增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十五之一點
土城編定工業區容積獎勵規定)」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畫(既有發展地區)細部計畫(
          增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十五之一點土城編定工業區容積獎勵規定)
          」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
          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7  年 8  月 9  日起於本府及本市土
              城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7  年 8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30 分假經濟部工業局土城工業區服務中心
              (新北市土城區沛陂里三民路 4  號)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土城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goo.gl/Opksx2 ,點選「各項公告
                」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土城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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