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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70418327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春字第 11 期 12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7.03.16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
畫(原陸軍後勤學校產業專用區)細部計畫(產業專用區(四))(配合
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土城(頂埔地區)都市計畫(原陸軍後勤學校產業專用區
          )細部計畫(產業專用區(四))(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修正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7  年 3  月 16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07  年 3  月 26 日上午 10 時假本市土城區公所舉辦說明
              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土城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各項公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土城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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