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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61084010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15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夏字第 16 期 3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6.06.20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店安坑地區都市計畫(
配合捷運安坑線建設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店安坑地區都市計畫(配合捷運安坑線建設計畫)」案
          。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第 28 條、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4 
          條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897  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6  年 6  月 20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06  年 7  月 4  日下午 3  時假本市新店雙城市民活動中
              心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新店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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