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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6049660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夏字第 1 期 18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3、28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6.03.30  日起實施「變更新店都市計畫(捷運系統
新店區公所站捷運系統用地(捷 23)) (範圍調整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規定修正)細部計畫」案
主    旨:核定「變更新店都市計畫(捷運系統新店區公所站捷運系統用地(捷 23
          ))(範圍調整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修正)細部計畫」案,並自 106
          年 3  月 30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3、28 條。
公告事項:詳細部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及本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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