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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5200236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5 年 10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冬字第 6 期 22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5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5.11.01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店都市計畫(捷運系統
新店區公所站捷運系統用地(捷  23))(範圍調整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規定修正)細部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店都市計畫(捷運系統新店區公所站捷運系統用地(捷
          23))(範圍調整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修正)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5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5  年 11 月 1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05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新店文化劇場演藝
              廳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goo.gl/Opksx2,點選「各項公告」
                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新店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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