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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4157106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8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秋字第 11 期 41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3、28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4.09.07  日起核定實施「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細部計
畫(配合機關用地(四)兼供社會住宅使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
正)」案
主    旨:核定「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機關用地(四)兼供社會住宅使
          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案,自 104  年 9  月 7  日起實
          施。
依    據: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3、28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計畫書內容詳見計畫書(張貼本府及本市永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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