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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審字第 1041345139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8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秋字第 8 期 30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5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4.08.14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
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工業區、停車場用地及公園用地為
捷運系統用地)」案及「擬定鶯歌(鳳嗚地區)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
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
          (部分工業區、停車場用地及公園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案及「擬定鶯
          歌(鳳嗚地區)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5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4  年 8  月 14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04  年 9  月 2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本市鶯歌區公所舉
              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鶯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點選
                「各項公告」之「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本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都市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及本市鶯歌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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