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72914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原經字第 104023876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春字第 7 期 61 頁
相關法條 廢新北市政府組織權限劃分暫行辦法 第 3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提高現有原住民族地區供水能力及普及率,
公告「104 年度『原住民族地區部落水資源規劃及供水第三期計畫』- 簡
水系統輔導管理計畫」委由烏來區公所辦理
主    旨:公告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委託烏來區公所辦理原住民族委員會「104 年度
          『原住民族地區部落水資源規劃及供水第三期計畫』- 簡水系統輔導管理
          計畫」。
依    據:新北市政府組織權限劃分暫行辦法第 3  條。
公告事項:考量旨述計畫本市所屬工作範圍位於烏來區,為建立部落健全之簡水系統
          營運管理,有效提高現有原住民族地區供水能力及普及率,並創造優質之
          供水環境為目標,爰委託烏來區公所執行辦理是項計畫。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