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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發文字號: 新北交營字第 1062080369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冬字第 6 期 23-24 頁
相關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 條
停車場法 第 15 條
旨: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告自 106.11.06  日起新北市板橋區吉的堡南雅托嬰
中心等 9  處實施機車退出騎樓措施
主    旨:公告新北市板橋區吉的堡南雅托嬰中心等 9  處(9 家)實施機車退出騎
          樓措施,並自 106  年 10 月 30 日起進行宣導,106 年 11 月 6  日起
          實施。
依    據:「停車場法」第 15 條。
公告事項:一、實施騎樓禁止停車路段:
          (一)吉的堡南雅托嬰中心(板橋區南雅南路 1  段 40 號)。
          (二)快樂森林托嬰中心(板橋區忠孝路 28 號)。
          (三)喜閱寶寶托嬰中心(板橋區廣和街 61 號)。
          (四)小荳芽托嬰中心(板橋區四川路 2  段 53 號)。
          (五)稚暉托嬰中心(板橋區貴興路 62 號 2  樓之 1)。
          (六)花園寶寶托嬰中心(新店區中興路 2 段 188  號)。
          (七)魔法寶貝托嬰中心(新店區北新路 1 段 351  號)。
          (八)童之樂托嬰中心(汐止區汐萬路 1  段 17 號 1  樓)。
          (九)新莊頭前公共托老中心- 日間照顧中心暨銀髮俱樂部(新莊區長青
                街 30 號 1  至 3  樓)。
          二、上述路段之騎樓禁止停放車輛,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3  項規定處罰。
          三、自 106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106  年 11 月 5  日止為宣導期。自
              106 年 11 月 6  日起實施騎樓禁止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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