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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發文字號: 新北交營字第 104130935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秋字第 6 期 68 頁
相關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 條
停車場法 第 15 條
旨: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告自 104.08.03  日起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等 9  條
路段實施機車退出騎樓措施
主    旨:公告本市板橋區中正路(公館街至民權路口)等 9  條路段實施機車退出
          騎樓措施,並自 104  年 7  月 1  日起進行宣導,104 年 8  月 3  日
          起實施。
依    據:「停車場法」第 15 條。
公告事項:一、實施騎樓禁止停車路段:
          (一)板橋區中正路(公館街至民權路口)。
          (二)土城區中央路 1  段(裕民路至日和街與中央路 1  段 291  巷口
                )。
          (三)汐止區仁愛路(福安街至新台五路橋下)。
          (四)永和區福和路(福和路 76 巷至竹林路口雙號側)。
          (五)中和區泰和街(中和路至景平路口)。
          (六)中和區安平路(安樂路口至安平路 180  巷)。
          (七)淡水區北新路(143 號至 167  號)。
          (八)蘆洲區長興路(389 號至 415  號)。
          (九)蘆洲區長樂路(110 號至 118  號)。
          二、上述路段之騎樓禁止停放車輛,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3  項規定處罰。
          三、自 104  年 7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8  月 2  日止為宣導期。自
              104 年 8  月 3  日起實施騎樓禁止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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