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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文化部
發文字號: 文藝字第 1123009420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9 卷 79 期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 條
地方制度法 第 14、2 條
旨:
依據文化部執行疫後振興藝文產業及藝文消費措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
第 1  款及第 7  條等相關規定,委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推動
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振興方案相關業務

主    旨:委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推動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振興方案相關業
          務。
依    據:一、文化部執行疫後振興藝文產業及藝文消費措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
              第 1  款及第 7  條。
          二、地方制度法第 2  條第 3  款及第 14 條。
          三、類推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3  項。
公告事項:一、為協助藝文產業疫後振興及擴大藝文消費,本部委辦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辦理「青年席位」規劃事宜。
          二、前揭事項之委辦期間,自公告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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