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辦理公共藝術計畫材料補助費核發,規範於公共藝術 設置計畫之公開徵選簡章中,無涉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之適用,請依公開 徵選簡章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案 由: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辦理公共藝術計畫材料補助費核發疑義一案 說 明:一、復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 107 年 12 月 5 日陸航特工字第 1070010 604 號函。 二、本案有關公開徵選評選方式及材料補助費之發給,業規範於該公共藝 術設置計畫之公開徵選簡章中,無涉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之適用及法 令疑義研析,請逕依公開徵選簡章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