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6 卷 3 期 642 頁
文化部公告委託「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等單位辦理許可大陸地區大 專專業學術簡體字版圖書進入臺灣地區銷售業務案,期間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主 旨:公告本部自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委託「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及「 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辦理許可大陸地區大專專業學術簡體字版圖書 進入臺灣地區銷售業務案。 依 據:一、「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 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第 12 條第 1 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依「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 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以下簡稱許可辦法 )第 12 條規定「(第一項)主管機關得委託圖書出版公會或協會( 以下簡稱公、協會),辦理許可大陸地區大專專業學術簡體字版圖書 (以下簡稱大陸簡體字圖書)進入臺灣地區銷售事宜。(第二項)前 項委託事項所需費用,主管機關不支付之。(第三項)公、協會得依 主管機關核定之費額,向申請者收取手續費。(第四項)公、協會受 託辦理第一項規定事宜,應訂定申請進口大陸地區大專專業學術簡體 字版圖書在臺灣地區銷售注意事項,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執行之。」。 二、本部自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委託「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 」及「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辦理許可大陸地區大專專業學術簡 體字版圖書進入臺灣地區銷售事宜。該等公、協會地址及聯絡電話如 下: (一)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羅斯福路 2 段 41 號 12 樓之 3,電話:(02)2396-3844。 (二)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臺北市羅斯福路 1 段 72 巷 1 之 1 號 1 樓,電話:(02)2356-3025 。 (三)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 112 號 4 樓, 電話:(02)2370-67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