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第 117 期 39-40 頁
更正臺北市政府 103.05.58 府都新字第 10232336800 號公告之公告事 項一(二)中之「臺北市文山區樟新里辦公處」更正為「臺北市文山區樟 文里辦公處」並展延展覽結束日期至 103.07.07 止
主 旨:有關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 一小段 46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公 開展覽與公聽會事宜,更正本府 103 年 5 月 28 日府都新字第 1023233 6800 號公告之公告事項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查旨揭公告之公告事項一(二)中之「臺北市文山區樟新里辦公處」 係誤植,更正為「臺北市文山區樟文里辦公處」。另本案公開展覽結 束日期自 103 年 6 月 27 日展延至 103 年 7 月 7 日。 二、其餘規定仍依本府 103 年 5 月 28 日府都新字第 10232336800 號公告內容辦理。 三、張貼處:1.臺北市政府公告欄。2.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告欄。3.臺北 市文山區公所公告欄。4.臺北市文山區樟文里辦公處公告欄。5.刊登 臺北市政府公報。6.刊登新聞紙 3 日。
1.依本筆資料,原臺北市政府民國 103 年 5 月 28 日府都新字第 102 32336800 號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