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公報 106 年第 4 期 39-40 頁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2 項等規定,公告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辦理花蓮縣「106 年度花蓮縣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 管考計畫」委託事項相關事宜
主 旨:公告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花蓮縣「106 年 度花蓮縣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計畫」委託事項。 依 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2 項及空氣汙染防制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民國 106 年 1 月 23 日起至 106 年 11 月 30 日 止,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6 年度 花蓮縣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維持並強化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 1.召開運作機能技術與資訊諮詢小組會議及規劃 106 年度地方低 碳永續行動計畫與目標。 2.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低碳永續行動項目實施,並落實執行 計畫之管考。 3.輔導示範及核心社區執行之低碳永續行動項目。 (二)輔導與協助本縣低碳示範社區。 1.協助輔導適宜對象完成至少 2 處魚菜共生系統或社區農園等行 動項目。 2.輔導 3 個核心村里及 3 個潛力村里,以實質的方式協助低碳 改造工作。 3.輔導與協助本縣既有之 5 個低碳示範社區,推動與協助執行行 動項目。 4.輔導與鼓勵所轄鄉鎮市區與村里(社區)報名參加「低碳永續家 園認證評等」,輔導及協助至少 5 處社區推動低碳永續行動項 目,並協助將執行之成效轉換為認證專案,登載於「低碳永續家 園資訊網(LCSS)」。 (三)推廣低碳旅遊及低碳飲食,辦理低碳飲食推廣及低碳觀光旅遊等宣 導說明會及維護及更新低碳旅遊網頁,宣導本縣歷年推廣低碳旅遊 之相關成果及更新低碳旅遊套裝行程等相關資訊。 (四)公私立場所設備節能及低碳環境改善,配合本縣所認養之「設備節 能」運作機能,辦理 3 場次輔導公私立場所設備節能及低碳環境 改善宣導說明會。 (五)以打造低碳永續校園、節能減碳等環境教育議題深耕校園,並融入 各領域教學及校園生活,以達成永續校園目標。 (六)製作低碳永續行動項目執行成果易拉展及採購具備有環保標章之綠 色宣導品。 (七)配合環保署執行縣市溫室氣體盤查相關工作之行政作業。 (八)配合縣府及機關整合行銷規劃,辦理大型宣導活動。 二、前項公告事項,係依本縣環境保護局 106 年 1 月 25 日花環空字 第 1060001868 號函與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訂契約內容辦理 (並以契約內容為準),依法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