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6891405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花蓮縣政府
發文字號: 府環空字第 1060022968B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2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花蓮縣政府公報 106 年第 4 期 39-40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4 條
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2 項等規定,公告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辦理花蓮縣「106 年度花蓮縣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
管考計畫」委託事項相關事宜

主    旨:公告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花蓮縣「106 年
          度花蓮縣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計畫」委託事項。
依    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2 項及空氣汙染防制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民國 106  年 1  月 23 日起至 106  年 11 月 30 日
              止,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6 年度
              花蓮縣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維持並強化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
                1.召開運作機能技術與資訊諮詢小組會議及規劃 106  年度地方低
                  碳永續行動計畫與目標。
                2.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低碳永續行動項目實施,並落實執行
                  計畫之管考。
                3.輔導示範及核心社區執行之低碳永續行動項目。
          (二)輔導與協助本縣低碳示範社區。
                1.協助輔導適宜對象完成至少 2  處魚菜共生系統或社區農園等行
                  動項目。
                2.輔導 3  個核心村里及 3  個潛力村里,以實質的方式協助低碳
                  改造工作。
                3.輔導與協助本縣既有之 5  個低碳示範社區,推動與協助執行行
                  動項目。
                4.輔導與鼓勵所轄鄉鎮市區與村里(社區)報名參加「低碳永續家
                  園認證評等」,輔導及協助至少 5  處社區推動低碳永續行動項
                  目,並協助將執行之成效轉換為認證專案,登載於「低碳永續家
                  園資訊網(LCSS)」。
          (三)推廣低碳旅遊及低碳飲食,辦理低碳飲食推廣及低碳觀光旅遊等宣
                導說明會及維護及更新低碳旅遊網頁,宣導本縣歷年推廣低碳旅遊
                之相關成果及更新低碳旅遊套裝行程等相關資訊。
          (四)公私立場所設備節能及低碳環境改善,配合本縣所認養之「設備節
                能」運作機能,辦理 3  場次輔導公私立場所設備節能及低碳環境
                改善宣導說明會。
          (五)以打造低碳永續校園、節能減碳等環境教育議題深耕校園,並融入
                各領域教學及校園生活,以達成永續校園目標。
          (六)製作低碳永續行動項目執行成果易拉展及採購具備有環保標章之綠
                色宣導品。
          (七)配合環保署執行縣市溫室氣體盤查相關工作之行政作業。
          (八)配合縣府及機關整合行銷規劃,辦理大型宣導活動。
          二、前項公告事項,係依本縣環境保護局 106  年 1  月 25 日花環空字
              第 1060001868 號函與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訂契約內容辦理
              (並以契約內容為準),依法公告週知。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