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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花蓮縣政府
發文字號: 府環空字第 1050025752B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5 年 02 月 04 日
資料來源:
花蓮縣政府公報 105 年第 4 期 34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4 條
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2 項及空氣汙染防制法第 4  條等規定,
公告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花蓮縣「105 年度花蓮縣低碳永
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計畫」委託事項等相關事宜

主    旨:公告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花蓮縣「105 年
          度花蓮縣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計畫」委託事項。
依    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2 項及空氣汙染防制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民國 105  年 1  月 8  日起至 105  年 11 月 30 日
              止,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5 年度
              花蓮縣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與執行成效管考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協助縣府各局處辦理鄉鎮市村里、社區、校園及商家工廠等之推動
                節能減碳宣導工作,促使花蓮縣逐步達成「全民低碳、全民綠生活
                」之目標。
          (二)配合花蓮縣觀光立縣的目標,推行低碳觀光旅遊促進花蓮生態、人
                文永續發展,體認到低碳、減碳對環境的重要性。
          (三)秉持「全球思考,在地行動」之概念,研擬具低碳、具有花蓮縣在
                地特色等之執行計畫,建構國際級低碳城市新地標。
          (四)配合中央部會節能減碳政策推動並協調相關執行事項。
          (五)其他有關低碳家園建構事項審議及推動事宜。
          二、前項公告事項,係依本縣環境保護局 105  年 1  月 12 日花環空字
              第 1050000684 號函與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訂契約內容辦理
              (並以契約內容為準),依法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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