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公報 103 年度 第 9 期 20 頁
公告自 103.04.02 起至 104.04.01 止,委託辦理「103 年度桃園縣移 動污染源單一窗口為民服務計畫」
主 旨﹕公告委託永固環境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辦理「103 年度桃園縣移動 污染源單一窗口為民服務計畫」。 依 據﹕一、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委託執行事項﹕ (一)通知有污染之虞交通工具,於指定期限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二)烏賊車照(影)片審查相關作業及獎勵金審查核發事宜。 (三)二行程老舊機車汰換申請及低污染運具推廣相關補助業務。 (四)辦理各項低污染運具推廣。 (五)移動污染源法令宣導活動等業務。 (六)配合執行環保署空氣品質改善污染減量之專案計畫。 (七)執行其他移動污染源管制相關業務。 二、委託對象或事項有變更或終止時,將另行辦理公告。 三、委託期間自 103 年 4 月 2 日起至 104 年 4 月 1 日止。 四、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保護科許 ○珊,電話﹕(03)3380621 轉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