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政府公報 98 年第 4 期 22-23 頁
公告指定辦理 98 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調查及監督驗證查核工作計 畫之受委託單位、期間及工作事項
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調查及監督驗證查核工作計畫」工作事項,委託期間自 98 年 3 月 5 日至 99 年 3 月 4 日止。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4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辦理「98 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調查及監 督驗證查核工作計畫」工作事項如下: (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及監督驗證查核工作。 (二)土壤、地下水定期監測工作。 (三)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9 條,針對事業單位所檢具之用地 土壤污染檢測資料,協助進行文件審核及建檔工作。 (四)依「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管理辦法」所提設置 計畫、完工報告書及定期監測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及管理資料庫建檔 工作。 (五)普查加油站申報資料,以利進行加油站油氣相關檢測工作。 (六)輸入土壤 GIS 重金屬資料庫及配合行政院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 染場址之管理資料庫建檔工作。 (七)緊急應變計畫。 (八)標準監測井設置作業應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最新公告之「地下水水 質監測井設置規範」執行。 (九)土壤及地下水採樣分析工作均須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最新公告之方法進行,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10 條規定 辦理。 (十)針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及計畫執行過程中民眾疑義 ,辦理說明會。 二、上述事項自 98 年 3 月 5 日至 99 年 3 月 4 日止實施,依規 定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該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五股 工業區五工路 136 之 1 號,聯絡電話:(02)22993279。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縣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管理科,台南縣 新營市長榮路 2 段 78 號,電話:(06)6572813 轉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