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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雲林縣政府
發文字號: 府環水二字第 1073602885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雲林縣政府公報 107 年 5 月刊 58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 7 條
旨:
雲林縣政府委託「107 年度雲林縣海洋稽查管制及海底垃圾清除處理暨海
洋環境教育宣導計畫」部分業務權限
主    旨:「107 年度雲林縣海洋稽查管制及海底垃圾清除處理暨海洋環境教育宣導
          計畫」部分業務權限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暨海洋污染防治法第 7  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107 年 2  月 24 日起至 107  年 11 月 30 日止。
          二、委託事項:
          (一)委託亞太公司辦理「107 年度雲林縣海洋稽查管制及海底垃圾清除
                處理暨海洋環境教育宣導計畫」等以下業務。
                1.海洋污染稽查管制。
                2.緊急應變及設備器材維護。
                3.環境教育宣導及訓練。
                4.環境監測及資料蒐集彙整。
                5.辦理海底垃圾清除及調查作業。
                6.推動環保艦隊工作。
                7.緊急應變及民眾陳情案件辦理與調查。
          (二)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事項:海域水質採樣、檢測等
                相關工作。
          (三)公告事項如有疑義者,請逕洽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05-5
                52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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