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公報 107 年 4 月刊 25 頁
雲林縣政府公告委託辦理「107 年雲林縣畜牧糞尿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 推動暨評估計畫」及沼液沼渣、土壤、地下水檢測業務
主 旨:本府水污染防治業務部分權限委託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2 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第 4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 107 年 2 月 28 日起至 107 年 11 月 30 日止。 二、委託事項: (一)委託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7 年雲林縣畜牧糞尿沼渣沼液 農地肥分使用推動暨評估計畫」等以下業務。 1.雲林縣畜牧業沼渣、沼液運用輔導、調查 2.雲林縣畜牧場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申請作業 3.畜牧場沼渣沼液施灌農地成效追蹤 4.辦理水污染法令或沼渣、沼液運用推廣宣導會或村里宣導會 5.評估雲林縣畜牧業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之環境影響及總量調 查分析 6.其他配合事項及重大水污染緊急應變相關處理。 (二)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 理沼液沼渣、土壤、地下水檢測業務。 (三)委託事項如有疑義者,請電洽本縣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電話:0 5-5526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