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公報 104 年 第 6 期 29 頁
桃園市政府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公告自 104.01.01 起至 104.12. 31 止,委託辦理「104 年桃園市一般廢棄物處理設施民間參與案營運履 約管理計畫」
主 旨:公告委託澄品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府「104 年桃園市一般廢棄物處理 設施民間參與案營運履約管理計畫」。 依 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委託執行事項: (一)辦理『資源回收細分類廠 BOO 案』、『觀音灰渣處理場 ROT 案 』及『傢俱回收之家』查核監督工作。 (二)辦理資源回收細分類廠落地檢查及本市一般廢棄物落地檢查作業。 (三)辦理資源回收車跟車稽查作業。 (四)辦理底渣再利用查核督導作業。 (五)其他交辦各項廢棄物管理相關工作。 二、委託對象或事項有變更或終止時,將另行辦理公告。 三、委託期間: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鍾○康,電話:(03)3386021 ,分機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