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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南縣政府
發文字號: 府採購字第 095013760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5 年 07 月 03 日
資料來源:
臺南縣政府公報 95 年第 28 期 14 頁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93 條
旨: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採購「高效率省能照明設施」共同供應契約
業已簽署契約
主    旨: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採購「高效率省能照明設施」共同供應契約
          (招標案號:LP-950007) ,業已簽署契約,其契約期間自 95 年 6  月
          28  日起至 96 年 5  月 31 日止,可供本府各單位暨所屬一、二級機關
          、國民中小學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之適用機關利用,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 95 年 6  月 29 日台總購字第 09512
              600069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購案契約已生效,其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
              「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網址:http://s
              ucon.pcc.gov.tw) ,可供查詢或下載資料,並據以辦理採購。
副    本: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採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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