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政府公報 95 年第 16 期 73 頁
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辦採購「傳真機 3 組」共同供應契約業已簽 署契約可供本府各單位暨所屬一、二級機關、國民中小學及本縣各鄉市公 所之適用機關利用
主 旨: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代辦採購「傳真機 3 組」共同供應契約(招標 案號:LP5-940027),業已簽署契約,其契約期間自 95 年 4 月 3 日 起至 96 年 2 月 28 日止,可供本府各單位暨所屬一、二級機關、國民 中小學及本縣各鄉市公所之適用機關利用,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 95 年 4 月 6 日台總購字第 09512 600032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購案契約已生效,其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 「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網址:http:/ /sucon.pcc.gov.tw) ,可供上網查詢或下載資料,並據以辦理採購 。 副 本: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採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