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公報 104 年春字第 4 期 4-5 頁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規定,公告執行「104 年度彰化縣空品淨化 區管理暨祭祀污染減量管制計畫」相關事務之受託機構
主 旨:公告委託威陞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04 年度彰化縣空品淨化區管 理暨祭祀污染減量管制計畫」。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暨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2 項。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104 年1 月30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二、委託事項: (一)辦理空氣品質淨化區管理作業。 (二)配合空氣品質淨化區相關考核及宣導作業。 (三)執行祭祀污染調查作業及減量宣導推動。 (四)配合環保署 104 年 TEDS 排放清冊面源普查作業。 (五)更新維護淨化區業務及祭祀污染減量宣導網頁。 (六)計畫期間委辦廠商協請永富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協助紙錢清運相關工 作。 (七)協助完成有關本計畫環保署及本縣環境保護局臨時交辦相關業務及 考核相關工作。 (八)計畫期間委辦廠商人力配合本縣環境保護局從事環境污染管制相關 工作。 三、對於本公告如有疑義,請電洽本縣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科,地址:彰 化市建興路 1 號(體育館 2 樓),電話 04-7115655 分機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