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公報 97 年夏字第 4 期 76-77 頁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5、7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公告委 託「富立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97 年度台中市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主 旨:公告委託「富立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97 年度台中市土壤及 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依 據: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5 條及第 7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委託「富立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主要事項: (一)執行本市既設場置性監測井維護及地下水水質監測,並持續更新地 下水質資料。 (二)針對本市潛在污染區域民井進行地下水採樣調查,及設置監測井採 樣、檢測地下水質。 (三)定時巡查本市振興路以南控制場址,避免民眾有違反管制項目或破 壞、從事不法等行為;執行列管場址污染改善工程的監督及驗證工 作。 (四)協助加油站依法定期申報及設備更新,即時管控漏油情形。 (五)協助本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案件緊急應變處理(含採樣分析)。 二、自中華民國 97 年 4 月 23 日起至 98 年 4 月 22 日止,依規定 委託富立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該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 區福中二街 16 巷 17 號,電話:04-23585953 。三、對本公告如有 疑問,請洽臺中市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課,地址:台中市中區 自由路二段 53 號 7 樓,電話:04-22276011 轉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