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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中市政府
發文字號: 府授環回字第 097011105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12 日
資料來源:
臺中市政府公報 97 年夏字第 4 期 77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廢棄物清理法 第 74 條
旨: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規定公告,臺中市環
境保護局辦理 97 年度「台中市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工作計畫」委託上
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執行本計畫
主    旨:公告本市環境保護局辦理 97 年度「台中市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工作計
          畫」委託上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執行本計畫。                        
依    據:依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告。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 97 年 5  月 2  日起至 98 年 5  月 1  日止。    
          二、委託事項:                                                  
              委託上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廢棄物研究、訓練及管理之有關事宜
              。                                                          
          (一)配合環保署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及民生竊盜相關專案工作。    
          (二)執行各項回收物之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稽查輔導及分
                級管理相關作業。                                          
          (三)輔導關懷本市轄內資源回收個體業者,落實環境衛生及整潔,並協
                助安排築巢安居計畫工作。                                  
          (四)配合環保署,舉辦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大型活動。                
          (五)辦理資源回收形象改造講習說明會,改變民眾對於回收業者之觀感
                。                                                        
          (六)協助本市資源回收站做好環境管理。                          
          (七)配合環保署交辦事項、績效考核工作整理資料及提供美編設計簡報
                服務。                                                    
          (八)其他配合本計畫進行所需之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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