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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工程管字第 0930024328-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3 年 06 月 23 日
資料來源:
臺南縣政府公報 93 年第 27 期 55-56 頁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1 條
旨:
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妥訂工程招標文件等相關規定

主    旨:請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妥訂工程招標文件等相關規定,詳如說明,
          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一、查部分機關訂定工程招標文件等相關規定時,輒發現部分規定逾越政
              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產生執行爭議。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務處高雄機廠訂定之「台鐵客車三級檢修外包工作規範說明書」為
              例 (詳附件) ,說明如下:
           (一) 依本會「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品管要點)
                第三點規定,機關應於招標文件內明訂廠商應提報品質計畫 (第一
                項) 。品質計畫得視工程規模及性質,分整體品質計畫與分項品質
                計畫二種。整體品質計畫應依契約規定提報,分項品質計畫得於各
                分項工程施工前提報 (第二項) 。另第四點規定,機關辦理查核金
                額以上工程,應於招標文件內依工程規模及性質,明訂廠商應於開
                工前,將品管人員之登錄表報監造單位審查並經機關核定後,由機
                關填報於本會資訊網路系統備查;品管人員異動時,亦同。
           (二) 查前開規範說明書第 5.1.2  節明定:「本工作承商須設置專責品
                管組織,並由合格品管人員依『品管要點』第三點撰寫品質計畫書
                送審,經主辦機關上網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登錄報備後才
                准施工,開工後確實依品質計畫規定辦理,定期檢討品質計畫執行
                情形,並隨時追蹤改善。」其中品質計畫送審並經主辦機關上網向
                「本會登錄報備後才准施工」乙節,與前開品管要點規定不符,滋
                生執行疑義,應予檢討修正。
          二、請各機關確實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妥訂工程招標文件等相關規
              定。

相關圖表:規範說明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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