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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工程管字第 0980007634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3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18、52、58、6 條
旨:
行政院研提「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經立法院審查通過,
為解決國經經濟風暴影響,將於 98-100 年間投入 5000 億來增加國內經
濟活動性,因此訂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方
案」以期能加強工程之效率進而有效的活絡市場
          管公共建設研擬措施加速推動,以提升執行能量及效率,請  查照並轉知
          所屬參辦。
說    明:一、為因應國內景氣遭受國際經濟風暴影響之嚴峻情勢,行政院研提「振
              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業獲立法院審查通過,預定 98~
              101 年間 4  年投資 5000 億元,短期內可有效活絡國內經濟,長期
              則強化未來競爭潛力體質,而這些公共工程基礎建設能否快速有效投
              入市場,政府與民間的執行能量及效率為其成敗的關鍵。
          二、本會研訂之「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方案」
              已提報院長 98 年 1  月 23 日召開之研商「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
              共建設投資計畫—提升公共工程執行能量及效率」會議及 98 年 2
              月 19 日行政院第 3132 次會議准予備查有案。方案內容包含:調整
              工程計畫審議機制、善用發包策略、強化里程碑控管機制、流標廢標
              之因應措施、砂石土方因應機制、停工解約之處理方式及加速爭議處
              理機能。
正    本: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財政部、行政院衛生署、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立故
          宮博物院、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
副    本: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主計處、本
          會企劃處、技術處、促參組、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均含附件)
相關圖表: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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