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檢送政府採購協定(GPA )門檻金額文件,並為配合其他 GPA 締約國下 次通知時間,其換算通知時效自 102.01.01 起至 103.12.31 止
主 旨:檢送我國送交 WTO 政府採購協定(GPA )門檻金額文件乙份,請轉送我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通知 WTO 政府採購委員會,請 查照。 說 明:一、依 GPA 委員會 1996 年 3 月 5 日 GPA 第 1 號決議附件三( GPA/1 A NNEX 3),GPA 締約國需換算其開放清單附錄 1 之門檻 金額為該國貨幣,並通知 GPA 委員會,該門檻金額自新年度 1 月 1 日起維持固定兩年不變。 二、我國本次換算金額效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正 本: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 副 本:總統府第三局、行政院秘書處、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國防部軍備局 中山科學研究院、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交通部、文化部、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國立故宮博物院、行政院原 子能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台灣電○股份有限公 司、台灣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糖○股份有限公司、國立臺○大學、國 立政○大學、國立臺灣師○大學、國立清○大學、國立中○大學、國立成 ○大學、國立交○大學、國立中○大學、國立○山大學、國立○正大學、 國立空○大學、國立臺灣海○大學、國立高雄師○大學、國立彰化師○大 學、國立東○大學、國立陽○大學、國立臺灣科○大學、國立臺北藝○大 學、國立體○大學、國立雲林科○大學、國立屏東科○大學、國立臺灣藝 ○大學、國立臺北護○健康大學、國立高雄第○科技大學、國立臺北教○ 大學、國立新竹教○大學、國立臺中教○大學、國立嘉○大學、國立○南 大學、國立屏東教○大學、國立○華大學(美崙校區)、國立○東大學、 國立臺北科○大學、國立高雄應○科技大學、國立虎○科技大學、國立臺 北商○技術學院、國立臺○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科技大學、國立宜○ 大學、國立屏東商○技術學院、國立勤○科技大學、臺○銀行、中央印製 廠、中央造幣廠、台灣自○水股份有限公司、國立臺○大學醫學院附設醫 院、國立成○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 北榮民總醫院、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榮民總醫院、行政 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臺灣港○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臺灣港○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 分公司、臺灣港○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臺灣港○股份有限公司 花蓮港務分公司、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臺北自○水事業處、中央警○大 學、國立臺灣體○運動大學、本會企劃處(網站)(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