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0 年春字第 15 期 30 頁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公開評選技術服務廠商作業流程」, 適用於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限制性招標遴選技術 服務廠商之技術服務案件
主 旨:為提升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限制性招標遴選技術 服務廠商之採購效率,避免作業缺失,檢送本會訂頒「公開評選技術服務 廠商作業流程」(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構)。 正 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 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 行處局署、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 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公所 副 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本會各處室會組、企劃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