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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80021650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7 月 15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36 條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 90 條
旨:
對於國道高速公路之招標案流程管控計有,機關審核僅有書面查核並未現
場檢驗等 4  項缺失,並提出針對外國廠商投標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
第 36 條規定,視個案於契約中規定提供中譯版本之公、認證書等相關建
議
          縫管控流程缺失、防範措施及改進建議」貪瀆預防專報,請參考並轉知所
          屬(轄)機關。
說    明:一、旨述貪瀆預防專報所載採購流程管控缺失如下:
          (一)招標機關查詢海外工商資料不易,難以辨別審核資料真偽。
          (二)重要之原廠製程檢驗過程無資料可稽。
          (三)招標機關偏重於書面審核,未赴海外原廠檢驗。
          (四)「派員赴原廠檢驗之出差費用已包含於合約工程費中,不另給付」
                之制度不合理。
          二、上開貪瀆預防專報並建議招標機關:
          (一)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建立合作平台。
          (二)要求檢驗工程司將製程檢驗製作紀錄供參考。
          (三)提高赴國外原廠檢驗比率。
          (四)工程司赴原廠檢驗之出差費用應自理,事後再向原單位核實報銷,
                不應以合約要求廠商支付。
          (五)加強宣導法治觀念,鼓勵員工主動提出制度缺失加以改善。
          三、外國廠商參與政府採購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證明文件,機關得依政
              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 36 條第 3  項規定,視實際需要另行規定
              ,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並於招標文件中訂明。
          四、屬機關自行派人於國外辦理測試或檢驗者,機關人員之出差旅費應由
              機關支付,不應以契約要求廠商支付。如囿於人力或其他因素,無法
              派員赴國外辦理測試或檢驗時,可洽其他機關或專家協助、委託技術
              服務廠商辦理,或參照本法施行細則第 90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
              ,洽公正第三人辦理查驗,出具品質或數量證明文書予機關,其費用
              由機關支付。
          五、屬契約約定由履約廠商於國外辦理測試或檢驗者,必要時可於契約規
              定測試或檢驗結果之文書須完成公證或認證程序,以避免流弊。
正    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
          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
          行處局署、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臺北
          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
副    本: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組、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本會各處
          室會組、企劃處(網站)

附    件:國道新建工程局採購模組型伸縮縫管控流程缺失、防範措施及改進建議
                                                                    中機組
          目錄                                         
          壹、前言
          貳、案例事實及發生原因
          參、採購伸縮縫作業流程說明
          肆、採購流程管控缺失探討
          伍、防範措施與改進建議
          陸、結論

          壹、前言
          臺灣地區數年來交通建設進步神速,國道新建工程局(下簡稱國工局)不
          斷引進國外高科技工法或產品,其不畏艱險開道架橋的精神,獲得國內外
          人士一致肯定,雪山隧道開通即更是人定勝天的例子,惟不可諱言,部分
          路段仍發現有人謀不臧等美中不足之處,例如第二高速公路模組型伸縮縫
          於使用後問題不斷,即是國工局始料未及的夢魘。第二高速公路後續工程
          因考量減少土地徵收面積及避免阻礙地方發展,且兼顧視覺景觀美化,長
          跨距橋樑設計比例不斷提高,故國外使用多時之模組型伸縮縫需求因而較
          初期工程大幅增加,伸縮縫零件本體及單價雖佔高速公路工程整體之比例
          不高,卻係銜接高速公路各段高架路面與路面間之重要零件。惟模組型伸
          縮縫引進國內使用後卻屢屢發生基座下陷、鋼樑斷裂翹起等情形,導致高
          速行駛中之車輛頻傳輪胎遭刺穿、底盤遭重擊之事故,對行車安全造成重
          大影響,民意代表屢次出面反映,國工局相關人員亦備感壓力。
          國工局將上述情形歸咎於施工人員經驗不足、國內車輛常超載等因素,於
          是將損壞較嚴重路段,全數更換為構造簡單之傳統鋸齒型伸縮縫,問題嚴
          重性始稍緩和,但何以國外普遍使用之模組型伸縮縫引進國內後卻為人詬
          病連連,其真實因素殊值探究。
          本組於偵辦二高台中環線 C323 標(即下國道 4  號至豐原附近路段)模
          組型伸縮縫案過程中,發現國工局承包商唐榮公司之下游廠商祥懿公司為
          節省成本,利用國工局無查詢海外工商資料管道、偏重書面審核及末實際
          派員赴國外原廠實地進行製程檢驗之漏洞,乘隙偽造海外模組型伸縮縫製
          造商之工商登記等資料,送交國工局審核通過後,再以來路不明粗製濫造
          之模組型伸縮縫魚目混珠,安裝於二高台中環線 C323 標案中,據高速公
          路局統計結果,該標路段模組型伸縮縫不良率高達 90%,使用期間該零件
          損壞至少造成 12 部自小客車受損,足證人謀不臧導致採購該等品質不良
          零件顯為重要原因之一,故有必要對此重大公共工程採購流程控管缺失及
          防範措施,提出具體有效的改進建議。
          貳、案例事實及發生原因
          本組於偵辦高速公路模組型伸縮縫不法案時,查悉第二高速公路標模組型
          C323  標承包商唐榮公司之下游廠商祥懿公司負責人王國懿為節省成本,
          使用來源不明之模組型伸縮縫。緣於 85 年間二高後續工程台中環線 C32
          3 標由唐榮公司得標後,唐榮公司又於 87 年發包予下游廠商祥懿公司,
          祥懿公司負責人王某知悉國工局無從查證國外工商登記資料之真實性,且
          其承包商唐榮公司之工程司赴海外原廠作製程檢驗後,亦無需檢附出差報
          告,另王某深諳國工局人員囿於人力不足及時間冗長等問題,對於海外原
          廠之製程檢驗,一向以書面資料審核為主,極少派員陪同前往查驗,因此
          認為有機可乘,於是預先精心規畫以魚目混珠方式,使用廉價伸縮縫充當
          高品質產品。王某明知馬來西亞 FOKAS SEGAR  公司係已無營業狀態之紙
          上公司,卻透過管道取得該公司之印章等物,用以偽造相關資料,將該公
          司假冒為德國所投資生產之伸縮縫製造工廠。王某等為避免其技倆於製程
          檢驗過程遭唐榮公司人員識破,故又計畫在唐榮公司派員前往會勘途中,
          以招待遊樂方式收買。依唐榮公司合約規定,派員赴原廠檢驗之出差費均
          已包含於工程費中,故唐榮公司檢驗人員出差之食宿旅費均由其下游廠商
          一手包辨,王某於是順勢安排唐榮公司人員謝某全程奢華之行程,在赴馬
          來西亞前,王國懿先招待謝某前往中國大陸旅遊,俟轉赴馬來西亞後停留
          約 5  天行程,仍持續安排謝某耽於玩樂,謝某果然配合王國懿之要求而
          未至原廠檢驗,樣品送驗過程亦均假手他人,回國後未撰寫任何出差報告
          ,故無人查覺真相。
          嗣後文件送審時,王某除檢附材料檢驗報告外,又偽造 FOKAS SEGAR  公
          司簡介等基本資料,杜撰該公司為德國在馬來西亞投資生產之高科技模組
          型伸縮縫廠商之情節,並檢附誇大不實之模組型伸縮縫實績詮明,誆稱 
          FOKAS SEGAR 公司之模組型伸縮縫已廣泛應用在東協國家許多高速公路等
          重大建設工程,使唐榮公司及國工局書面審核人員陷於錯誤,誤信 C323
          標模組型伸縮縫確係德國科技專業廠產品,結果允許將該批模組型伸縮縫
          使用於 C323 標,而造成嚴重不良率及車輛損壞事故。
          簡而言之,此案例係唐榮公司赴海外原廠作製程檢驗時,下游廠商以應酬
          招待籠絡檢驗人員,使原本可從中發掘弊端之檢驗過程,卻在制度缺失下
          ,無法發揮其效能。
          參、採購伸縮縫作業流程說明
          路面伸縮縫係屬高速公路各標工程中其中一項零件,由國工局將不同標段
          分別公開招標後,得標廠商再將該標中「模組型伸縮縫」工程單獨招標,
          委由得標之下游專業廠商承造。模組型伸縮縫最初採用峙,僅限於國外進
          口產品,依國工局與承包商簽訂之合約規定,國外進口之產品,承包商於
          進場時,需檢附成品製造廠出具之產品說明書、以往檢驗合格證明書、相
          等於本工程伸縮縫設計條件以上之施工實績或曾受委託製造相同製品之證
          明文件等資料,且另賦予國工局及承包商工程司陪同其下游廠商赴國外原
          廠檢驗製程及採樣試驗等權利。唐榮公司與其模組型伸縮縫下游廠商之合
          約內容,大致延續國工局合約之精神,至於有關派員赴海外製造廠檢查之
          出差費用方面,則於合約中明白表示,「相關費用已包含於合約費用中,
          不另外給付」,意即唐榮公司派員赴海外原廠檢驗時,出差過程之所有食
          宿旅費等,一律由其下游廠商支付。
          肆、採購流程管控缺失探討
          一、國工局查詢海外工商資料不易,難以辨別審核資料真偽:
              國工局對於伸縮縫工程之審核,要求需檢附海外原廠工商資料,惟國
              工局無查詢國外廠商相關資料之管道,於審核文件時僅能依承包商提
              供之書面資料照單全收,故予不肖廠商可乘之機,偽造不實資料矇騙
              審核人員。
          二、重要之原廠製程檢驗過程無資料可稽:
              國工局要求伸縮縫廠商需提供成品製造廠出具之產品說明書、以往檢
              驗合格證明書、相等於本工程伸縮縫設計條件以上之施工實績或曾受
              委託製造相同製品之證明文件等資料,該等書面資料確雖助於佐證廠
              商之承製能力,惟亦易於作假,今約中賦予國工局及承包商工程司得
              赴原廠稽核及製程檢驗,其目的即在實地確認上述資料是否屬實,以
              輔助文書審核之不足,故益形其重要性,但是該制度中卻無相關辦法
              規定檢驗過程需出具任何報告,致使檢驗過程及結果為何,並無相關
              資料可稽,唐榮公司檢驗人員謝某即因出差時受廠商殷勤籠絡而怠忽
              職守,明知未赴原廠檢驗,檢驗過程皆一無所知,回國後卻不敢張揚
              ,在無需出具報告情況下,使其下游廠商得以一手遮天,致唐榮公司
              及國工局自始至終均誤認該海外廠商之製程檢驗沒有問題,造成管理
              上之一大死角。
          三、國工局偏重於書面審核,未赴海外原廠檢驗:
              國工局雖於合約中訂定,工程司得赴海外原製造廠隨機取樣,惟囿於
              人力、時問等因素,故工程材質、施工實績等審核一向以書面資料為
              主,實際派員赴海外原廠作製程檢驗之機率偏低,使部分不肖廠商於
              得悉國工局長期作業模式後,認為合約規定僅徒流於形式而有恃無恐
              ,易使不肖下游廠商勾結承包商,而助長其投機取巧心理。
          四、唐榮公司「派員赴原廠檢驗之出差費用已包含於合約工程費中,不另
              給付」之制度不合理,易影響工程司檢驗之公正立場:
              唐榮公司合約條文中規定,出差費用已包含於工程費用中,故要求日
              後派員赴原廠檢驗時,唐榮公司工程司出差之相關費用必需由廠商支
              付,惟其規定含糊籠統,未限制合理費用標準究竟若干,故皆聽任廠
              商任意安排。因為工程司握有審核下游廠商之生殺大權,下游廠商在
              不敢怠慢心理下,安排檢驗工程司之食宿必然備極禮遇,有心者甚至
              刻意安排與任務無關之豪奢應酬或行程,籍以籠絡檢驗人員,但是「
              羊毛出在羊身上」,廠商既然所費不貲,並且知道人性弱點,難免於
              必要時即有非份之求,於此情形下,檢驗人員因受惠於下游廠商,於
              執行公務時焉能不為心動而堅守其公正客觀之立場?惟礙於合約規定
              ,出差人員之食宿旅費需由下游廠商安排及支出,故縱使檢驗人員欲
              守正不阿,仍會陷其於進退維谷之窘境,該制度顯有使下游廠商預期
              討好及宰制檢驗人員心理之嚴重缺失,本案例雖係發生在唐榮公司,
              惟亦足資國工局及其他承包商借鏡。
          伍、防範措施與改進建議
          一、與國貿局建立合作平台:
              國際貿易局駐外單位,因享有與駐在國互惠權利,可依職權向駐在國
              合法調閱工商登記基本資料,因此國工局可與國質局建立協查之合作
              平台,可迅速確認零件進口廠商經營概況參考,不致使不肖之承包商
              心存僥倖,以偽造之文件魚目混珠而影響審核之正確性。
          二、國工局應要求檢驗工程司將製程檢驗製作成紀錄供查考,以收監督之
              效:
              從製程檢驗可直接確認工廠狀況、品質穩定度及送驗之樣品來源是否
              實在,對於品質管理之重要性不言而喻,故要求赴原廠檢驗之工程司
              提供相關紀錄供審核或備查,可協助國工局人員暸解其實際製程狀況
              ,因該報告需由執行人員背書負責,無形中督促國工局及承包商之工
              程司落實製程檢驗制度,避免其因怠情或玩忽職守而矇蔽真相。
          三、國工局應提高赴國外廠商檢驗比率:
              國工局因囿於人力、時間等問題,工程均以書面資料審核為主,雖於
              合約訂定有權派工程司赴國外原廠檢驗,惟平時執行比率偏低,致使
              廠商心存僥倖,故應提高其檢驗比率,以遏止不肖廠商以品質低劣產
              品魚目混珠,牟取暴利。
          四、工程司赴原廠檢驗之出差費用應自理,事後再向原單位核實報銷,不
              應以合約要求廠商支付:
              國工局倘派員赴國內外原廠出差檢驗,應視檢驗人員實際出差情形,
              費用先自理後再自行向國工局依規定核實報銷,避免循唐榮公司模式
              ,僅籠統規定所有費用均已包含於工程費中,而要求廠商負擔工程司
              赴原廠檢驗之出差費用。才不致使「出差費用」與「交際應酬」混為
              一談,避免廠商假藉履行合約名義支付出差費用,卻大肆鋪張行應酬
              招待之實,造成工程司心理負擔。倘工程司因其食宿旅費用均自理,
              事後依規定向原單位核銷,不接受廠商無謂招待,檢驗時才能秉持公
              正超然之立場,廠商亦不敢作無理要求。另國工局日後對於其承色商
              應檢視有無存在類似唐榮公司不合理之出差費給付制度,倘若有者應
              建議改善,以達防微杜漸之效果。
          五、加強宣導法治觀念,鼓勵員工主動提出制度缺失加以改善:
              本案主要涉嫌對象雖係國工局之承包商與其下游廠商,惟他山之石可
              以攻錯,藉此案例引以為誡可避免重蹈覆轍,故平時應加強工程人員
              法治教育,灌輸依法行政及廉潔之觀念,避免於執行公務時接受廠商
              應酬餽贈甚至賄賂,以杜絕違法情形發生,並鼓勵員工主動針對制度
              之缺失提出建議,使其臻於完善。
          陸、結論
              高速公路係國家重要交通動脈,而其主管機關國工局貢獻有目共睹,
              尤其近來在科技日新月異下,工程技術不斷創新突破,高速公路要維
              持交通安全及暢通無阻,其品質要求將比以往更形重要,因此建請建
              立更完善制度,為施作工程品質做更有效把關,一方面可以節省公帑
              及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並有助於樹立政府廉能的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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