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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80004577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1 條
旨:
為利各機關洽詢工程人員之經驗及專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建置「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九職等以上工程退休人員資料庫」,可於填列同意書後
函送退休前 9  職等以上主管之職務,並 10 年內無記過以上處分之人員
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關踴躍推薦品德操守佳之退休人員,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說    明:一、為借重貴機關工程退休人員之經驗及專長,以利各機關洽請協助辦理
              工程查核、採購稽核、協助災後復建勘災或提供諮詢等作業,本會已
              建置「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九職等以上工程退休人員資料庫」,機關至
              政府電子採購網輸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即可查詢詳細資料。
          二、貴機關如欲推薦品德操守佳且退休前曾擔任 9  職等以上主管職務之
              優秀退休公務人員者,惠請查核該等人員最近 10 年內無受記過以上
              處分紀錄並洽當事人填列同意書(如附件)後函送本會。相關資訊已
              公告於本會網站 www .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資訊\行政
              院所屬各機關九職等以上工程退休人員資料庫,惠請踴躍推薦。
正    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各縣市政府
副    本:本會主任委員室、企劃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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