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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60014872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4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臺南縣政府公報 96 年第 17 期 3-4 頁
臺北縣政府公報 96 年夏字第 9 期 7-8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7 條
政府採購法 第 1 條
旨:
補充說明 95 年 2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09500069150  號函之目的及執
行上應注意事項
主    旨:補充說明本會 95 年 2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09500069150  號函之目的
          及執行上應注意事項如說明二,請查照並轉知所轄(屬)機關。
說    明:一、本會 95 年 2  月 27 日工程企字第 09500069150  號函諒達。
          二、各機關委託辦理工程技術服務,其有規劃、設計錯誤或監造不實情事
              時,如依旨揭本會函檢討承辦技師或建築師專業責任時,應符合下列
              該函目的及注意事項,以免有執行偏差之情事發生:
          (一)旨揭本會函之目的與意旨:辦理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之廠商
                ,其專門技術人員(技師或建築師)為執行相關工程技術服務之核
                心,有賴其善盡專業責任,以確保公共工程品質,並維護公共安全
                。本會爰請各工程主辦機關加強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履約管理,對於
                公共工程產生重大缺失情事(例如主要結構與設計不符情節重大、
                主要材料設備與設計不符情節重大、其他缺失情節重大影響安全者
                ),就屬於技師、建築師專業責任部分,送請各該專技人員主管機
                關懲戒,以督促其善盡專業責任。
          (二)執行應注意事項:
                1.各機關委託辦理工程技術服務案件,除法令明定事項外,應於工
                  程技術服務契約載明負責規劃、設計或監造之技師或建築師之應
                  辦事項及責任;工程技術服務案件如有違反契約規定情事,首應
                  追究履約廠商之契約責任,如有屬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專業責
                  任事項,已得客觀認定有技師法或建築師法交付懲戒規定之情事
                  時(技師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3  款及第 6  款及
                  建築師法第 17 條及第 18 條),且交付懲戒符合行政程序法第
                  7 條所訂「比例原則」時,則依技師法第 42 條或建築師法第
                  50  條之規定報請懲戒。
                2.機關將技師或建築師交付懲戒時,應詳述違規事實及違反之法規
                  或契約規定,並提出具體違規事證(例如契約書影本;技術服務
                  審查會議紀錄;工程施工查核紀錄及照片;技師執業執照或建築
                  師開業證書影本等),並依「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技師懲戒覆審委
                  員會組織規程」(技師部分)或「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組織規程」、「直轄市縣(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組織規程」(
                  建築師部分)所定程序辦理,配合懲戒案審議需要提出說明及提
                  供資料,如有交付懲戒作業上之疑義,應先洽詢技師中央主管機
                  關或建築師主管機關。
正    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
          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
          行處局署、省市政府、各縣市政府、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議
          會
副    本:內政部營建署、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工程施
          工查核小組、臺北市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高雄市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
          組、各縣市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採購稽核小組
          、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各縣市政府採購
          稽核小組、本會技師懲戒委員會、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工程管理處、企
          劃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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