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建置之「採購專業人員 資料庫」,請檢視有無異動並上網傳輸相關資料
主 旨:本會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建置之「採購專業 人員資料庫」 (http://web.pcc.gov.tw) ,請檢視有無異動並上網傳輸 相關資料,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轄) 機關。 說 明:經本會檢視「採購專業人員資料庫」,仍有部分機關未將採購專業人員資 傳輸至該資料庫中,請各機關依旨揭辦法第 20 條規定辦理傳輸事宜。 正 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 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 行處局署、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 政府、各縣市議會 副 本:本會企劃處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