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檢送「採購契約訂有廠商賠償責任案例」,各機關訂定採購契約,得視案 件特性參考辦理
主 旨:檢送「採購契約訂有廠商賠償責任案例」乙份,請參考並轉知所屬 (轄) 機關。各機關訂定採購契約,得視案件特性參考辦理。 正 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 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 行處局署、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 政府、各縣市議會 副 本: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經濟組) 、台北市美國商會、台北市歐洲商務 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