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學校食品採購疑義說明
主 旨:貴校收容人副食品採購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 復 貴校九十二年七月七日誠煇總字第 0920002832 號函。 二 機關採購採複數決標並以項目分別決標,其押標金之繳納,「押標金 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十三條已有規定。按旨揭標案公開招 標須知第九點之 (四) 規定,各項副食品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即移作履 約保證金乙節,得標廠商應就各得標品項分別繳納履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