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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20020756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2 年 05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93 條
旨:
為協助各機關採購必要之防護衛材,公布「機關利用SARS防護衛材共
同供應契約採購需求一覽表」

主    旨:由於SARS防護衛材供不應求,為協助各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必
          要之防護衛材,本會昨 (十九) 日於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公布「機
          關利用SARS防護衛材共同供應契約採購需求一覽表」 (如附件) ,請
          儘速彙整所屬機關 (構) 之需求,於五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前傳真中央信
          託局購料處 (02-23121277),請  查照。

相關圖表:機關利用SARS防護衛材共同供應契約採購需求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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