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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20023076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2 年 06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臺南縣政府公報 92 年第 25 期 79 頁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93 條
旨:
關於各機關依「機關利用 SARS 防護衛材共同供應契約採購需求一覽表」
彙整需求之後續交貨事宜

主    旨:關於各機關依本會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工程企字第○九二○○二○七五六
          ○號函所附「機關利用 SARS 防護衛材共同供應契約採購需求一覽表」彙
          整需求之後續交貨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    明:旨揭事宜經「SARS  防治及紓困委員會」物資管控組第十四次會議研商結
          論如次:
          一  N95 口罩及防護衣 (各品項) :各機關於需求調查中,已提報之五月
              份需求,中央信託局已洽妥廠商交貨,請逕與廠商聯絡交貨地點等事
              宜,如有疑義或爭議,請洽中央信託局委託二科。至於六月份以後需
              求,統籌由經濟部工業局處理,如有取消或增加數量及供應事宜,請
              洽該局李組長。
          二  非「N95 口罩及防護衣」品項,交貨供應事宜,請洽中信局委託二科
              ;取消或減少原需求調查品項或數量者,請傳真中央信託局 (02-231
              21277 ,23881247) 並說明係原需求;如非原需求調查項目及數量,
              請循共同供應契約或其他訂購程序辦理。
          三  聯絡窗口:
           (一) 中央信託局委託二科,電話:02-23111511 轉購料處委託二科高小
                姐或王小姐。
           (二) 經濟部工業局李組長,電話:02-27031773 ,27541255  轉 2301
                或 6006 ,0928250713;傳真:02-2706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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